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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物业前期合同?对业主具备约束力吗?

   日期:2025-05-17     来源:www.zbxggc.com    浏览:715    评论:0    
核心提示: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大家都了解小区业主会和物业签订合同,从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样什么是物业前期合同?今天,记者就整理了有关的常识,大家一块儿认识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大家都了解小区业主会和物业签订合同,从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样什么是物业前期合同?今天,记者就整理了有关的常识,大家一块儿认识一下吧。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拓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只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

什么是物业前期合同?

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入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需要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因此,为了防止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通常来讲也就是目前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若是如此你可以参考《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按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怎么样解除?

业主可以自行探寻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探寻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目前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假如目前没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关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地区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备约束力吗

但,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赞同,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一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也就是说当小区没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由全体业主一同履行职责.当业主找到适合物业公司时只须小区2/3以上业主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那样与目前的物业管理企业合约关系自动解除。

(二)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特定条件下,为维护业主利益和物业地区正常秩序而为。业主本人虽未签约,但从维护业主集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仍应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约束。

(一)《中国民法典》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备法律约束力。

以上就是记者为你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物业前期合同的有关常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只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期望本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三)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备约束力是有需要首要条件条件的,即前期物业合同需要要依法订立才对业主具备约束力。是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只要订立,而且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才能约束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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